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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集团环境影响评价公告(二)
发布时间:2021-11-19
山东梁山华宇集团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年产20000辆专用汽车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山东梁山华宇集团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0000辆专用汽车生产项目
    项目概要:山东梁山华宇集团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0000辆专用汽车生产项目位于梁山县梁山镇工业园。现有厂区由一厂和二厂两个厂区组成。一厂区西邻G220国道,北邻飞驰挂车厂,西邻克诺斯管材制造有限公司,南邻乡村道路,厂区占地面积65090m2;二厂区位于一厂东侧约500m处,西邻解放路,北邻乡村路,东邻梁山华宇集团纺织有限公司,南邻乡村路,厂区占地面积165000 m2
    项目总投资9600万元,年产专用汽车20000辆。项目依托原有厂房进行扩建,主要建设专用车生产线以及配套辅助工程,建设办公大楼、公用站房、门卫、绿化、道路、围墙等生活设施,此外厂区配套并利用原有投入如厂房、仓库、餐厅、宿舍等。
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梁山县县城总体规划和梁山镇工业用地规划的要求。
二、拟建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主要废气污染为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抛丸处理工序产生的粉尘、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漆雾及含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的有机废气、烘干室有机废气和试车尾气等无组织排放的废气等。
    (1)焊接烟尘:对于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除尘,处理后的烟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在车间加强通风的情况下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2)抛丸粉尘:抛丸粉尘经一级旋风除尘、二级无纺布滤芯除尘后,分别经出口内径为0.65m、高15.5 m的2根排气筒和出口内径分别为0.65m和0.74m高15.5m的2根排气筒排放,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标准。
    (3)喷漆废气:喷漆在水旋式喷漆房内进行,漆雾经水旋吸收后经一套岩棉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蓄热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25m、出口内径2.4m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4)烘干废气:烘干工序在烘干室内进行,烘干过程产生的含有二甲苯与非甲烷总烃的有机废气经一套BCO有机气体催化燃烧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20m、出口内径0.4m的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5)无组织排放废气:装配完成的成品车试车时会产生少量尾气,试车时间短,因此产生很少,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等离子切割废水、喷漆废水和生活污水。
    等离子切割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喷漆废水经漆雾净化废水处理站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至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同时满足《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中杂用水水质标准要求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喷洒,不外排。
    3、噪声:项目噪声设备主要为各种机加工设备,如开平机、剪板机、切割机、各类车床、钻床、铣床、各类焊机等,分别通过采取减振、设置隔声罩等措施,能够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为各种金属下角料、铁粉尘等,危险固废为漆渣、废油漆桶、废切削液、废旧棉纱、废活性炭及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设置防雨设施,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相关要求,集中后外卖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由具备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环境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结论
    拟建项目选址合理,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后,可以做到对废水、废气、噪声的达标排放,对固体废物的妥善处置。综上所述,在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的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的十日内通过Email或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查阅报告书简本。如需进一步索取补充信息,请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本项目周围村庄居民、梁山镇内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主要事项:就公众对山东梁山华宇集团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0000辆专用汽车生产项目及建设单位的了解程度,对项目区周围的环境质量现状的认可程度,对项目场址选址合理性,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对拟建项目建成后可能造成的环境问题了解,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是否支持工程建设以及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公众关心的事项征求当地有代表性的公众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为便于广大公众了解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本公司采取发布公告、发布报告书简本等形式。公众可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直接上门咨询、邮政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便于表达意见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
   七、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梁山华宇集团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13563788635
    地  址:梁山县梁山镇工业园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单位:山东大学
    联系人:高毅
    电  话:13853146579
    地  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山东梁山华宇集团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201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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